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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轨道车类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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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轨道车类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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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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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西省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轨道车类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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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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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编号: JXZD[2015]057-NCGD178 1、招标条件 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轨道车类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工程概况 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轨道车类采购及安装,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集成、供货、运输、安装、接口、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等全过程所有的服务,本次招标设备清单如下:
标段 设备 数量 单位 标段A 轨道车 2 辆 内燃调机 2 辆 液压随车吊 2 台 平板车 5 台 随车吊 1 台 标段B 轨道检测车 1 辆 钢轨探伤车 1 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标准:
标段A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自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4)投标人在中国内地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 标段B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为轨道特种工程车辆(钢轨探伤车、轨道检测车、钢轨焊接车、隧道冲洗车、桥梁检查车)的车体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所选用的轨道检测系统和探伤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自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5)投标人在中国内地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 投标人业绩要求:
标段A 1)轨道车和内燃调机: 应为投标人自行制造并具备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成功投入运营的业绩(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 (1)供货合同原件 (2)用户签署的验收文件原件或者该设备已投入使用的证明文件原件)。
2)液压随车吊、平板车和随车吊: 投标人所投设备可以自行制造也可以从相关设备制造商处购得,若为外购设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投标设备具备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成功投入运营的业绩(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 (1)供货合同原件 (2)用户签署的验收文件原件或者该设备已投入使用的证明文件原件)。
标段B 1)投标人应具备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境内的轨道特种工程车辆(钢轨探伤车、轨道检测车、钢轨焊接车、隧道冲洗车、桥梁检查车)的车体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使用业绩(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 (1)供货合同原件 (2)用户签署的验收文件原件或者该设备已投入使用的证明文件原件)。
2)投标人选用的轨道检测系统和探伤系统应具备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成功投入运营的业绩(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 (1)供货合同原件 (2)用户签署的验收文件原件或者该设备已投入使用的证明文件原件)。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标段A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应具备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车或内燃调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成功投入运营的业绩。
标段B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应具备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车检测车或钢轨探伤车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成功投入运营的业绩。
4、报名方法 4.1报名地点: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
4.2报名时间: 2015年 5 月 8 日~ 5 月 14 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4.3.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3.2单位介绍信; 4.3.3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符合第4.3款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 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查意见为准。
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开标时间: 2015年 6 月 4 日上午09:30。
5.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8.2联系人及电话: 陈裕满 0791-86365839(工作时间9时~17时) 8.3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8.4联系人及电话: 李荣华 021-32557502、0791-86860038、18049967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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